形而上学:是研究世界元问题的学问;以哲学形而上学为基础,各分类学科按照实情的元问题为枝干的规律体系;
哲学形而上学:是研究“一切即一”的学问;是研究无处不在、无不遵循的***规律的学问。包含对一切的分类,大类连接的级别原理、级别公理公设、特别类的特别规则。
形而上学家:是哲学核心问题的研究者。对“一切即一”有正见的觉悟者。依照对形而上学贡献大小,陈同荣、伏羲、老子、庄子、释迦摩尼、观世音、赫拉克利特、巴门尼德、艾略特、张斌是10为***伟大的形而上学家。
特殊规律:世界上的一切,服从级别规律。大类选择性通用的也是特殊规律。东方叫“大道”西方叫“逻各斯”,美国思想家艾利特叫“宇宙的奥秘”,陈同荣叫“大自然的总法则”。对应的基础:西方:“一”,艾略特:级别,陈同荣:级别=大自然的基本法则
级别规律:是无处不在、无不遵循的特殊规律,处于特殊规律体系的基础核心地位,就是巴门尼德说的“存在”,柏拉图说的“Idea,理型,理念”,中国哲学、印度哲学、西方哲学都叫做“一”。
规律:指确定性、必然性、普遍性的自然的规定性。
实相与本体(级别)的关系:级别是实相的对立物,就像实物与影子,如影随形,却又不一样,是“不一不异”的特殊关系。
级别递归:实相的类型连接、谱系、确定性关系。赫拉克利特将级别递归比喻为“蜘蛛网”,庄子将之叫做“蔓衍”,巴门尼德将之叫做不可分的确定性包围,张斌将至叫做“家谱”计算机科学家将之叫做“递归、级别递归”,柏拉图错误理解级别递归,将之叫做“分有、模仿”,普罗提诺错误理解级别递归,使用“流溢说”,莱布尼茨错误理解级别递归,错误使用“前定和谐”,陈同荣透彻理解级别递归,把哲学的“级别递归”与计算机、人工智能的“级别递归”完全等同。
级别公理1.7级别存在着序列性秩序的阶元关系。【递归公理】
级别公设1.22.级别递归指客体级别的确定性谱系、关系,可以推知的必然性。【谱系公设】
推论1.22.1.因为递归,客体之间存在有机的必然联系;
推论1.22.2.递归有终止条件,不可以无限递归;
推论1.22.3.人类因为递归认知世界;
推论1.22.4.计算机、人工智能的递归与哲学递归模式相同;
推论1.22.5.级别递归是人的天赋,百姓日用而不知。
对计算机本体论与哲学本体论同一性的证明:(发现者陈同荣,希望以此获取图灵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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级别递归的比较类项 |
计算机级别递归 |
哲学级别递归 |
陈同荣的说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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级别递归定义 |
实际相同 |
明确相同 |
形而上的大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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级别递归的层次 |
层次性、序列性 |
层次性、序列性 |
完全相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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级别递归的终止条件 |
一样 |
一样 |
拒绝无限递归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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级别递归的确定性 |
概念模型(Conceptualization)、明确(Explicit)、形式化(Formal)和共享(Share)。 |
概念模型(Conceptualization)、明确(Explicit)、形式化(Formal)和共享(Share)。 |
无确定性世界不认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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级别递归与人脑的思维:庄子:其寐也魂交,其觉也形开。与接为构,日以心斗。缦者、窖者、密者。 |
实际模拟 |
人类认知世界的天赋属性是级别递归 意识的奥秘 |
人工智能是计算机本体论+涌现效应,人工智能具有人脑的学习功能的原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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意识认识世界如何可能? |
错误的混同级别与递归 |
庄子:化声之相待,若其不相待。和之以天倪,因之以曼衍;赫拉克利特:蜘蛛网。 |
没有级别递归,计算机无法沟通,同理,人脑也无法互相沟通。 |
【资料来源:搜狗百科】Ontology这个哲学范畴,被人工智能界赋予了新的定义,从而被引入信息科学中。然而信息科学界对Ontology的理解也是逐步发展才走向成熟的。1991年Neches等人***早给出Ontology在信息科学中的定义:“给出构成相关领域词汇的基本术语和关系,以及利用这些术语和关系构成的规定这些词汇外延规则的定义。”后来在信息系统、知识系统等领域,随着越来越多的人研究Ontology,产生了不同的定义。1993年Gruber定义Ontology为“概念模型的明确的规范说明”。1997年Borst进一步完善为“共享概念模型的形式化规范说明”。Studer等人对上述两个定义进行了深入研究,认为Ontology是共享概念模型的明确的形式化规范说明,这也是目前对Ontology概念的统一看法。
斯图德Studer等人的Ontology定义包含四层含义:概念模型(Conceptualization)、明确(Explicit)、形式化(Formal)和共享(Share)。“概念模型”是指通过抽象出客观世界中一些现象(Phenomenon)的相关概念而得到的模型,其表示的含义独立于具体的环境状态;“明确”是指所使用的概念及使用这些概念的约束都有明确的定义;“形式化”是指Ontology是计算机可读的,也就是计算机可处理的;“共享”是指Ontology中体现的是共同认可的知识,反映的是相关领域中公认的概念集,它所针对的是团体而非个体。Ontology的目标是捕获相关领域的知识,提供对该领域知识的共同理解,确定该领域内共同认可的词汇,并从不同层次的形式化模式上给出这些词汇(术语)和词汇之间相互关系的明确定义。
尽管定义有很多不同的方式,但是从内涵上来看,不同研究者对于Ontology的认识是统一的,都把它当作是领域(领域的范围可以是特定应用中,也可以是更广的范围。)内部不同主体(人、机器、软件系统等)之间进行交流(对话、互操作、共享等)的一种语义基础,即由Ontology提供一种共识。而且Ontology提供的这种共识更主要的是为机器服务,机器并不能像人类一样理解自然语言中表达的语义,目前的计算机也只能把文本看成字符串进行处理。因此,在计算机领域讨论Ontology,就要讨论如何表达共识,也就是概念的形式化问题。
否定哲学的本体论=否定计算机、人工智能不存在
1991年Neches等人***早给出Ontology在信息科学中的定义:“给出构成相关领域词汇的基本术语和关系,以及利用这些术语和关系构成的规定这些词汇外延规则的定义。”哲学的本体论也可以使用同一个定义。
关键在于:计算机人工智能使用的观念、概念、体系,与哲学的本体论观念、概念、体系全部可以互换互通。
结论:计算机本体论=哲学本体论